黄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对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以比选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黄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派遣工务维修工24人。
(三)服务期限:1年
(四)服务费最高限价:60元/人·月,单次招聘服务费用最高限价:1.9万元/次。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二)需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与管理能力,在黄石市区域(含阳新、大冶)有固定经营场所和配套设施。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按照附件二要求加盖公章)
(四)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三要求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参选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承诺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不得转包、分包。
三、派遣公司服务内容
(一)合同关系:派遣公司承担依法与录用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该劳务人员将被派往比选人工作。
(二)人员薪酬:劳务人员的薪酬由比选人核定,派遣公司将按照约定日期,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属于个人缴纳部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档案管理:派遣公司为劳务人员保管档案和办理相关手续。
(四)社会保险:派遣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以及有关社会保险的其他手续。
(五)劳动争议处理:派遣公司负责协调处理劳务人员的工伤事故、劳动争议等。
四、单次招聘服务内容
(一)负责招聘信息的发布、宣传、应聘报名资料收集、资格审查、联系考生等服务;
(二)负责笔试与面试的命题、出卷、核阅校对、排版印刷、阅卷;
(三)负责笔试、面试的考场组织、监考等服务;
(四)资料整理、汇总评分、公告公示;
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和加盖公章的;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三)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
(四)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六、比选方式
按照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本次比选采用综合百分评估法评分,选取第一名为中标单位。如现场参选人不足三家大于一家的,经评委认定是否具备充分竞争来决定是否继续开标。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60分) |
劳务派遣服务费 (30分) |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100%×30。 |
单次招聘服务费(30分) |
F=30- (参选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1(评标价>基准价时) F=30- (评标基准价-参选人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100×0.5(评标价≤基准价时) 其中:投标报价得分F≥0。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所有有效最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如有效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最终计算结果得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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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业绩 |
20分 |
参选人近3年(自2019年8月至至投标截止之日)每承担过一个单项人数20人以上劳务派遣服务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参选人近3年(自2019年8月至至投标截止之日)每承担过一个单项人数20人以上招聘服务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劳务派遣及招聘实施方案 |
10分 |
根据劳务派遣及招聘实施方案的清晰详尽、分工明确、责任具体横向对比,方案横向对比,综合比较,给予0-10分 |
劳务派遣日常 管理方案 |
5分 |
根据劳务派遣中薪酬发放、劳务纠纷等处理方案的内容全面、科学、合理,方案横向对比,综合比较,给予0-5分 |
紧急处置措施 |
5分 |
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及预案,措施完善、有力,横向对比,给予0-5分。 |
七、比选地点和时间
1、比选地点: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颐阳路100号四楼会议室。
2、比选时间: 2022年8月25日下午15:00时。
3、比选文件送达时必须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比选人:黄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炜
联系电话:13971758912
2022年08月18日
附件一:
报价函
工种 |
人员数量 |
劳务派遣服务费 单价(元/人·月) |
单次招聘 服务费(元/次) |
工务维修工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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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无违法记录申明书
比选人:
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公司愿接受比选人及用户单位监督。
特此声明!
参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人的姓名)为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开标、签约及办理相关公证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该委托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特此授权参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代理人姓名: 联系方式:
授权委托人日期: 年 月 日
( 附授权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劳务派遣及招聘服务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服务内容
1、合同关系:派遣公司承担依法与录用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该劳务人员将被派往比选人工作。
2、人员薪酬:劳务人员的薪酬由比选人核定,派遣公司将按照约定日期,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属于个人缴纳部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档案管理:派遣公司为劳务人员保管档案和办理相关手续。
4、社会保险:派遣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以及有关社会保险的其他手续。
5、劳动争议处理:派遣公司负责协调处理劳务人员的工伤事故、劳动争议等。
二、单次招聘服务内容
1、负责招聘信息的发布、宣传、应聘报名资料收集、资格审查、联系考生等服务。
2、负责笔试与面试的命题、出卷、核阅校对、排版印刷、阅卷。
3、负责笔试、面试的考场组织、监考等服务。
4、资料整理、汇总评分、公告公示。
三、本协议服务期限:1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其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能独立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根据约定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承担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其在履行本协议之前已取得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登记、证书、许可、执照和授权。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分包或转让。无论甲方是否同意分包或转让,均不得解除乙方依照本协议规定负有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对其分包商、雇员或代理人的所有行为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应及时进行委托人员的信息交换、资料转递工作。乙方按照甲方的招聘流程要求,在时间节点内安排人员、场地及后勤服务工作,并对全部应聘人员进行立册登记管理,便于查询核对。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将委托事项的全部信息资料、流程要求提供给乙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及时、准确安排委托事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甲乙双方保证保守对方及招聘信息的商业秘密,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甲乙双方保证其在本协议下收集的个人信息均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收集和披露。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下委托事项等个人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承诺个人信息仅为履行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要求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贩卖、传播、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本协议工作,并将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通知对方。
7、甲方有权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甲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规章制度应是合法、公开并已为员工所知悉的。
8、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发放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甲方可以向乙方交涉要求纠正不符合本约定的行为,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9、甲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须退回乙方的,应提前三十天以《退回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有关书面材料,与乙方协商一致,经乙方核实确认派遣员工达到了法律规定可被退回的条件的,在甲方承担了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后,乙方应当同意甲方退回派遣员工的要求。
五、服务费收费及付款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用工需求进行招聘,招聘服务费按次包干进行结算,在全部招聘程序结束,拟录用人员到岗实习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一次性汇入乙方账户。
2、劳务派遣服务收费标准:乙方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后,甲方应在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乙方的银行帐户。
3、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费用包括员工工资报酬、服务费、社会保险。
(1)员工的工资报酬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存在加班情形的,同时支付加班补贴等。
(2)甲方以 元/人/月的方式按月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
(3)甲方按本月支付本月的形式给乙方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以当地社保的政策为准)。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中有关社会保险费标准,应按照当地政府颁布的社会保险费用上调比例做相应的调整。乙方在当年政府公布新标准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据此调整费用的数额。乙方以甲方确认社会保险费用交纳标准计算和缴纳该费用。
六、违约责任
1、协议期内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时,需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当期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
七、其他
1、本协议所列条款之未尽事宜,或在执行过程中遇特殊情况需修改、变更应提前15天向对方提出,经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协议条款的修改、变更。如签订补充条款,将视为本协议的附件,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本委托事项终结,本协议即终止。
3、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2022年 月 日 日期: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