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对2022年度公交车轮胎采购项目以比选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2022年度公交车轮胎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序号 |
规格型号 |
花纹 (公交专用) |
最低层级 |
预计采购量 |
控制价 (含税单价) |
含税合计 (元) |
1 |
9.00R20 |
直条纹 |
16 |
30 |
1200 |
36000 |
2 |
10R22.5 |
直条纹 |
16 |
15 |
1100 |
16500 |
3 |
11R22.5 |
直条纹 |
16 |
120 |
1100 |
132000 |
4 |
12R22.5 |
直条纹 |
18 |
20 |
1100 |
22000 |
5 |
245/R70/19.5 |
直条纹 |
16 |
90 |
680 |
61200 |
6 |
265/R70/19.5 |
直条纹 |
16 |
15 |
900 |
13500 |
7 |
275/R70/22.5 |
直条纹 |
16 |
90 |
1120 |
100800 |
总价控制价(元) |
382000 |
3、项目最高控制价:382000元。(超过单价控制价或总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具有产品的销售资格及提供轮胎销售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按照附件二要求加盖公章)
3、所投产品需通过中国3C认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所投产品载重汽车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应符合GB/T2977标准要求。(需提供不少于2种轮胎型号的检测报告)
5、所投产品专有质量性能指标需要满足以下2项要求:(需提供不少于2种轮胎型号的检测报告)
轮胎速度级别≥G
轮胎承载能力≥标定负荷×120%
6、参选人近三年(2019年3月至今)具有与公交行业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或原件扫描件备查)
7、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三要求加盖公章,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标带到现场。)
三、服务要求:(必须提供承诺书)
1、轮胎质保期为10万公里或正常使用2年以上(轮胎出厂日期与轮胎验收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2、供货的轮胎必须是所投品牌的正厂产品,不得供应该品牌旗下的其它品牌产品。
3、所供的轮胎制品均为半年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且是全新的未经使用的,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无翻新胎和再生胶等类似“以次充好”的行为。
4、参选人未按时交货,造成比选人公交车不能正常营运的,参选人应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5、参选人所供产品经比选人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经双方协商选择退货或换货。参选人对质保期内在使用的轮胎质量负责,承担因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6、因提供的轮胎质量问题导致比选人车辆无法正常营运或引发安全事故,参选人未及时响应的,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可由质保金内扣除,质保金不足部分仍由参选人承担。
7、参选人根据比选人实际需求量按轮胎单价、轮胎验收合格数量进行据实结算(含运费等相关费用),按规定时间送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
8、质保金: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需缴纳质保金5万元,在合同期满及最后一批产品质保期满后,双方无问题纠纷七日内无息退还。
9、付款方式:合同期内根据比选人实际采购量,待验收合格后每月25日前双方核清账目,30日前寄(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结清款项。货款的支付方式为转账支票或网上汇款。
10、在质保期内,接到比选人通知,随时免费上门服务。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规定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以下顺序及内容编制和密封:
(1)目录;
(2)报价函(报价表);
(3)按本次比选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4)按本次比选要求提供的服务承诺文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照附件三要求加盖公章,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标带到现场);
(6)无违法记录申明书(按照附件二要求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的规定:
(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投标文件每一页均需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需打印装订成册。
(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则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否则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和加盖公章的;
2、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3、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
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5、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参选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比选人将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六、比选方式
按照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本次比选采用综合百分评估法评分,选取第一名为中标单位。如现场参选人不小于三家,但合格参选人不足三家大于一家的,经评委认定是否具备充分竞争来决定是否继续评标。
评分标准如下:
项目 |
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 |
||
投标报价 70分 |
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总金额)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②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70×100% |
||
商务、技术、质保、售后30分 |
业绩 |
8分 |
参选人或拟投标产品近三年(2019年3月至今)具有公交行业类似项目业绩(客车类合同金额60万以上),每提供一个合同得 2 分,最高得 8分。注:须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项目技术要求 |
10分 |
提供245/70R19.5、275/70R22.5、9.00R20、11R22.5四种型号轮胎国家实验室对轮胎外缘尺寸、胎面磨耗标志、轮胎标志、耐久性能、高速性能、强度性能的检测报告,且报告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每提供一种型号的轮胎检测报告得2分,最多得8分;除以上四种型号外每增加一种型号检测报告得1分,最多得2分。 本项目最高得10分。 |
|
质保期 |
3分 |
质保期10万公里不得分,质保期每增加2万公里加1分,最多得3分。 |
|
质量三包 |
3分 |
对所提供的产品承诺做到“三包”执行国家理赔标准并提供载重汽车轮胎国家三包理赔标准和所投产品三包标准的得2分。所投产品三包标准高于国家三包标准的加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仓库 |
4分 |
在湖北地区(除黄石)设有仓库并有一定库存的得1分 ,仓库设在黄石地区的得2分; 仓库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的得1分,仓库面积大于等于400平方米的得2分。(提供仓库房屋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及相关门面照片加盖公章) 此项目最高得4分。 |
|
响应时间 |
2分 |
轮胎因质量问题需维修,投标人承诺维修响应时间2-4小时得2分,4-8小时得1.5分,8-12小时得1分,12-24小时得0分。 |
七、比选地点和时间
1、比选地点: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颐阳路100号四楼会议室。
2、比选时间:2022年07月18日下午15:00。
3、比选文件送达时必须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比选人: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15971514435
联系人:程文雷
联系电话:13617217106
2022年07月12日
附件一:
报价清单
规格型号 |
花纹 (公交专用) |
最低层级 |
预计采购量 |
含税单价 (元) |
含税合计 (元) |
|
1 |
9.00R20 |
直条纹 |
16 |
30 |
|
|
2 |
10R22.5 |
直条纹 |
16 |
15 |
|
|
3 |
11R22.5 |
直条纹 |
16 |
120 |
|
|
4 |
12R22.5 |
直条纹 |
18 |
20 |
|
|
5 |
245/R70/19.5 |
直条纹 |
16 |
90 |
|
|
6 |
265/R70/19.5 |
直条纹 |
16 |
15 |
|
|
7 |
275/R70/22.5 |
直条纹 |
16 |
90 |
|
|
总价(元) |
|
报价说明:(1)以上价格含 %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以上价格含运费、下货费等。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无违法记录申明书
招标人:
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公司愿接受招标人及用户单位监督。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人的姓名)为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开标、签约及办理相关公证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该委托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特此授权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代理人姓名: 联系方式:
授权委托人日期: 年 月 日
( 附授权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承诺书(模板)
1、轮胎质保期为10万公里或正常使用2年以上(轮胎出厂日期与轮胎验收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2、供货的轮胎必须是所投品牌的正厂产品,不得供应该品牌旗下的其它品牌产品。
3、所供的轮胎制品均为半年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且是全新的未经使用的,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无翻新胎和再生胶等类似“以次充好”的行为。
4、参选人未按时交货,造成比选人公交车不能正常营运的,参选人应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5、参选人所供产品经比选人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经双方协商选择退货或换货。参选人对质保期内在使用的轮胎质量负责,承担因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6、因提供的轮胎质量问题导致比选人车辆无法正常营运或引发安全事故,参选人未及时响应的,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可由质保金内扣除,质保金不足部分仍由参选人承担。
7、参选人根据比选人实际需求量按轮胎单价、轮胎验收合格数量进行据实结算(含运费等相关费用),按规定时间送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
8、质保金: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需缴纳质保金5万元,在合同期满及最后一批产品质保期满后,双方无问题纠纷七日内无息退还。
9、付款方式:合同期内根据比选人实际采购量,待验收合格后每月25日前双方核清账目,30日前寄(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结清款项。货款的支付方式为转账支票或网上汇款。
10、在质保期内,接到比选人通知,随时免费上门服务。
承诺人(盖章):
2022年度黄石城市公交集团轮胎临时采购
合同模板
甲方: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资源、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轮胎规格型号、花纹种类、单价、金额:
序号 |
轮胎型号 |
花纹 (公交专用) |
数量(条)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9.00R20 |
直条纹 |
30 |
|
|
2 |
10R22.5 |
直条纹 |
15 |
|
|
3 |
11R22.5 |
直条纹 |
120 |
|
|
4 |
12R22.5 |
直条纹 |
20 |
|
|
5 |
245/R70/19.5 |
直条纹 |
90 |
|
|
6 |
265/R70/19.5 |
直条纹 |
15 |
|
|
7 |
275/R70/22.5 |
直条纹 |
90 |
|
|
合计: |
/ |
380 |
/ |
|
|
1、上述清单内容合计金额: 元,大写: 元整,以上价格含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上下货费用; 2、以上所供轮胎品牌均为 牌; 3、质保期:自所供产品装车之日起,运行 万公里以上(轮胎出厂日期与轮胎验收时间不得超过 六个月 )。 |
二、结算方式:
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2、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于 十个工作日 内一次性支付。
三、质保金: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需向甲方缴纳 伍万 元整(¥50000.00元)作为质保金,在产品质保期到期后,双方无问题纠纷七日内无息退还乙方账户。
四、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轮胎必须全新,型号规格与轮胎单价清单内容一致,通过生产厂家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符合国家3C强制认证以及相关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
2、交货时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后,由甲方授权人员对到货产品进行验收,核算合格数量,按照本合同结算方式支付相应款项。
4、乙方承诺所供产品均能在入库时间一年内,免费退换。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交货,造成甲方公交车不能正常营运的,乙方应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轮胎经甲方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经甲、乙双方协商选择退货或换货。
3、乙方对质保期内在使用的轮胎质量负责,承担因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因提供的轮胎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无法正常营运或引发安全事故,乙方未及时响应的,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可由质保金内扣除,质保金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4、乙方向甲方供应的轮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其数量超过同批已安装数量的 4%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如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 3 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偿付货款 30% 的违约金。
6、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未支付金额的 千分之三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30% 。
七、争议解决: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2、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相关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备法律效力,如违约追究违约方责任。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 (签字):
电话:0714-6579826 电话:
开户银行:黄石交通银行沈家营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422060918010210605600 账 号:
税 号:91420200178410592A 税 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