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对黄石市公交集团电子站牌接电工程项目以比选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石市公交集团电子站牌接电工程项目。
2、项目内容:为天津路、杭州西路、黄石大道和花湖大道路段,新建电子站牌(共38处)的接电基础工程项目。(详见附件)
3、最高限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38万元(包干价,含包工、包料、包审批及费用、包售后服务产生的费用等)。
4、参选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以便获取参选人需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参选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工程承包三级、具有电力设施承装(修)四级,具备有效安全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按照附件二要求加盖公章)
4、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三要求加盖公章)
三、服务要求:(必须提供承诺书)
1、采用RVV2*4.0mm2铜芯聚禄乙烯绝缘电线并按电线搭配合适的UPVC塑料管。(接入比选人指定站点位置)
2、施工期间由比选人提供审批所需相关资料给中标人,中标人需自行办理城市管理及规划部门等相关上级审批手续,并协调附近居民的关系。
3、每个站点必须单独安装用电计量表,比选人负责提供报装所需材料,中标人负责办理报装手续。
4、在保证用电安全及满足比选人使用的前提下,根据路面实际情况考虑埋管深度及宽度。
5、路面的拆除、开挖、恢复需满足安全文明施工。
6、中标人自行承担余方运输的地点及全部费用。
7、工期:30个日历日。
8、质保期在完工并交付验收合格后开始,期限为一年。
9、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三个月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规定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以下顺序及内容编制和密封:
(1)目录;
(2)报价函(报价表);
(3)按本次比选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4)按本次比选要求提供的服务承诺文件;
(5)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保证及措施;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照附件三要求加盖公章,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标带到现场);
(7)无违法记录申明书(按照附件二要求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的规定:
(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投标文件每一页均需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需打印装订成册。
(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则必须由比选人授权代表签字,否则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填写和加盖公章的;
2、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3、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
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5、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参选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比选人将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六、比选方式
本次选取一家中选单位,按照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投标报价(除税后)总价最低的原则选定中选人,超过两家(含两家)价格一致,则以现场抽签方式选定。超过两家(含两家)价格一致,则以现场抽签方式选定。如现场参选人不小于三家,但合格参选人不足三家大于一家的,经评委认定是否具备充分竞争来决定是否继续评标。
七、比选地点和时间
1、比选地点: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颐阳路100号二楼会议室。
2、比选时间:2021年07月29日下午15:00 。
3、比选文件送达时必须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比选人: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文雷
联系电话:13617217106
2021年07月23日
附件:
38处公交电子站牌明细表
序号 |
站名 |
个数 |
1 |
兴业银行(上行) |
1个 |
2 |
兴业银行(下行) |
1个 |
3 |
南庭养老院(上行) |
1个 |
4 |
南庭养老院(下行) |
1个 |
5 |
武夷花园(上行) |
1个 |
6 |
武夷花园(下行) |
1个 |
7 |
石榴园(上行) |
1个 |
8 |
石榴园(下行) |
1个 |
9 |
磁湖江众创空间(上行) |
1个 |
10 |
磁湖江众创空间(下行) |
1个 |
11 |
路灯分局(上行) |
1个 |
12 |
路灯分局(下行) |
1个 |
13 |
东楚晚报(上行) |
1个 |
14 |
东楚晚报(下行) |
1个 |
15 |
沈家营(1路上行) |
1个 |
16 |
沈家营(16路下行) |
1个 |
17 |
沈家营(下行) |
1个 |
18 |
二医院(上行) |
1个 |
19 |
二医院(下行) |
1个 |
20 |
黄石港爱尔眼科医院 |
1个 |
21 |
新街口(上行) |
1个 |
22 |
新街口(下行) |
1个 |
23 |
十四中(上行) |
1个 |
24 |
十四中(下行) |
1个 |
25 |
桥头公园(上行) |
1个 |
26 |
桥头公园(下行) |
1个 |
27 |
大泉路口(上行) |
1个 |
28 |
大泉路口(下行) |
1个 |
29 |
东风装饰城南门(上行) |
1个 |
30 |
东风装饰城南门(下行) |
1个 |
31 |
市地税局(上行) |
1个 |
32 |
市地税局(下行) |
1个 |
33 |
港区检察院(上行) |
1个 |
34 |
港区检察院(下行) |
1个 |
35 |
中英文学校(上行) |
1个 |
36 |
中英文学校(下行) |
1个 |
37 |
七医院(上行) |
1个 |
38 |
七医院(下行) |
1个 |
附件一:
投标函
致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黄石市公交集团电子站牌接电工程项目的比选文件,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比选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比选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并接受比选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比选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我方愿以 元 的价格为投标报价(含 %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项目。
二、我方保证质量达到 。
三、你方的比选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四、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无违法记录申明书
招标人:
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公司愿接受招标人及用户单位监督。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人的姓名)为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开标、签约及办理相关公证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该委托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联系方式:
特此授权投标人(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附授权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
承诺书
1、采用RVV2*4.0mm2铜芯聚禄乙烯绝缘电线并按电线搭配合适的UPVC塑料管。
2、施工期间由比选人提供相关审批资料,参选人需自行解决城市管理及规划部门等上级审批部门和附近居民的关系协调。
3、每个站点必须单独安装用电计量表,比选人负责提供报装材料,施工方负责办理报装手续。
4、在保证用电安全及满足甲方使用的前提下,根据路面实际情况考虑埋管深度及宽度。
5、路面的拆除、开挖、恢复需满足安全文明施工。
6、自行考虑余方弃置的地点及运距。
7、工期:25个日历日。
8、质保期在完工并交付验收合格后开始,期限为一年。
9、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完成审计后结算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合同样稿
工 程 合 同
甲方: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及内容
1、工程项目:黄石市公交集团电子站牌接电工程项目。
2、工程内容:为天津路、杭州西路、黄石大道和花湖大道路段,新建电子站牌(共38处)的接电基础工程。
二、合同施工期限
1、期限: 30个日历日。
2、自2021年 月 日起开工至2021年 月 日止,完工并交付甲方验收。
三、工程价款
合同金额: 。(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最终结算价按照实际完成电子站牌接电个数乘以均价(均价为中标差除以电子站牌数38)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三个月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五、甲方责任
1、根据乙方施工需要提供相关建筑图纸。
2、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及时办理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做好各种安全自检和施工记录。
2、按照施工工期要求,要迅速组织人员进场施工。
3、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施工安全,确保万无一失;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4、工程完工未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安全防护、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6、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当地的工农关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用电及基础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保修期间,如需要保修,乙方承诺在业主通知的当天,保修人员就能到达现场,保修产生的费用全部乙方承担。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的要求标准,消除安全隐患。
2、乙方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为安全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的要求整改安全措施,整改安全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3、严格执行建筑安全操作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违反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范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已承担。
4、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一起对已竣工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以交付建设单位。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不符合验收规定标准的,乙方负责无条件返工。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3、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约定,将其承包项目擅自转让或分包估第三方,按本合同标的金额20%承担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交工,每延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承担违约赔偿,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同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
5、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1%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支付金额的20%。
5、若出现施工质量事故,乙方将承担工程造价3%的罚款,如若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调查、补勘、设计和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将切经济和法承担相应的一律责任。
6、若出现重伤事故,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的罚款,出现死亡事故,承担6%的罚款。
九、本工程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后并付清工程款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