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通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对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通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道闸系统采购项目以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通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道闸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停车场道闸系统。(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3、项目最高控制价:42万元。(超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4、交货时间:收到比选人通知之日起45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
5、参选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以便获取参选人需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参选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须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企业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格证及第三方检测报告。
3、技术参数要求中★项出现负偏离作废标处理。(参选人需按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列明所投产品参数指标,以及逐条标注出现的正负偏离类别。) 。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按照附件二要求加盖公章)
5、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三要求加盖公章)
三、服务要求:(必须提供承诺书)
1、货物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货款的60%,3个月试用期后无质量问题付至项目货款的95%,留存项目款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后无息退还。
2、参选人按照比选人的具体要求将所采购设备清单送达指定地点,会同比选人进行清点、验收。参选人负责提供协调城管局、物价局、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施工、定价、批复手续的一站式服务。
3、质保期:两年,产品的质保期从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参选人负责为比选人提供免费维修所有软、硬件维护工作,并不得要求另行追加任何费用,质保期内出现比选人无法处理的故障时,参选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提供报价明细表加盖公章。(包括场站报价明细表及设备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规定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以下顺序及内容编制和密封:
(1)目录;
(2)报价函(报价表);
(3)按本次比选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4)按本次比选要求提供的服务承诺文件;
(5)报价明细表。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照附件三要求加盖公章,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标带到现场);
(7)无违法记录申明书(按照附件二要求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的规定:
(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投标文件每一页均需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需打印装订成册。
(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则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否则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和加盖公章的;
2、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3、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
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5、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参选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比选人将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六、比选方式:
按照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本次比选采用综合百分评估法评分,选取第一名为中标单位。如现场参选人不小于三家,但合格参选人不足三家大于一家的,经评委认定是否具备充分竞争来决定是否继续评标。
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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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60分 |
①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除税后)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②其他合格参选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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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25分 |
技术参数20分 |
各评委根据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进行比较、评议。投标人按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列明所投产品参数指标的得20分,有缺项、掉项的不得分。其中★项不允许负偏离;其余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项目实施方案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优劣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对项目实施进度管理安排科学合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具备完善的项目实施风险控制机制及应急预案,满足项目需求,包括详实的项目优化方案等。 |
|
商务部分15分 |
业绩8分 |
近三年(2018年1月至开标日),投标人具有45万元及以上停车场道闸系统类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具有30万以上45万以下停车场道闸系统类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完整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最高得8分 |
质保及售后服务 |
1、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两年要求的基础上,供货商承诺质保期每增加6个月加0.5分,最多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原件) |
七、比选地点和时间
1、比选地点: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颐阳路100号二楼会议室。
2、比选时间:2021年05月24日下午15:00。
3、比选文件送达时必须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比选人: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通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文雷
联系电话:13617217106
2021年05月18日
附件一:
报价表
项目名称:
报价合计 |
小写: |
大写: |
|
供货周期 |
日历天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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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价格含 %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无违法记录申明书
招标人:
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公司愿接受招标人及用户单位监督。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人的姓名)为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开标、签约及办理相关公证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该委托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特此授权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代理人姓名: 联系方式:
授权委托人日期: 年 月 日
( 附授权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承诺书
1、货物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货款的60%,3个月试用期后无质量问题付至项目货款的95%,留存项目款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后无息退还。
2、参选人按照比选人的具体要求将所采购设备清单送达指定地点,会同比选人进行清点、验收。参选人负责提供协调城管局、物价局、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施工、定价、批复手续的一站式服务。
3、质保期:两年,产品的质保期从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参选人负责为比选人提供免费维修所有软、硬件维护工作,并不得要求另行追加任何费用,质保期内出现比选人无法处理的故障时,参选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提供报价明细表加盖公章。(包括场站报价明细表及设备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
承诺人(盖章):
附件五:合同样稿
***停车场系统供货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停车场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道闸供货、安装、系统调试等全部工程。
二、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设备质量不得低于投标报价时提供的样品机,设备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并符合甲方招标文件的约定。设备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整台设备,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运输方式、费用及交货时间、地点:
1、采用汽车运输,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设备出厂具有运输所需的防护能力的包装,若因运输过程中损坏由乙方负责。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和丢失时,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补货期限内尽快补货。。
2、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到账 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工地。乙方应于交货同时提供设备详细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本合同所要求的设备相关技术文件.
四、供货范围:详见合同附件—停车场系统清单表。
五、验收、安装、调试
1、设备到达后,甲方对设备数量清点和包装查验,无论甲方是否对数量和包装进行检验不影响设备的安装,甲方对外包装检验合格不代表乙方设备质量验收合格。设备在交付甲方使用前非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受损或灭失或者造成第三者受损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或负责赔偿。
2、设备的调试和安装验收
2.1 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应予以配合,甲方需负责提供停车场系统所需电源,停车场系统中道闸安装的土建工程。
2.2 乙方负责停车场设备安装以及系统调试工作,整个安装调试工作应在设备到位后 日内完成。
2.3 设备调试运行后,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对设备进行整体验收。整体验收内容包括设备验收和软件联机验收,以确保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并能够正常运行。设备经整体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签署设备验收合格单。
2.4 设备在安装、调试中,安全管理及安全事故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3、施工范围:
甲方负责范围:
3.1设备用电源: 甲方负责提供从配电箱至设备用电配管及配线。
3.2设备岛土建工程:甲方负责设备岛混凝土浇筑及石材铺贴。
乙方负责范围:
3.3包工包料完成全部停车场系统清单内所有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工作。
3.4乙方需提供设备岛混凝土浇筑平面布置图,并配合现场混凝土浇筑时现场预留预埋管线工作。
六、培训
乙方负责对设备现场人员进行培训,基本使操作人员达到:(1)能独立进行设备的操作使用;(2)能独立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常见故障的解决。培训费用已包含在设备总价款内。
七、结算方式:
7.1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
7.2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大写) (¥ 元),作为预付款;
7.3乙方完成停车场系统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并经整体验收合格后,经甲方经过工程决算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计(大写) (¥: 元);
7.4余款 %作为质保金,计(大写) (¥: 元),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皆由乙方无偿维修。保修期内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质保金。
7.5在每次付款前,乙方提供当期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在支付至合同总价95%时,乙方提供全额发票。
八、保修与维护
1、设备质保期为24个月,自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单次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免费维修、零部件更换等服务。只要甲方提出质量要求,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如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在48小时内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范围不包括由甲方责任或人力不可抗拒事故造成的设备故障。
2、质保期期内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采购商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质保金内扣除,若质保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不足部分。
3、质保期内设备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
4、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保养,终身保修。
以下情况不属于免费维修范围:
1、因甲方不正常操作及人为或自然灾害而引起的损坏;
2、甲方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
3、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安装调试。若设备到货两个月甲方仍未具备安装调试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乙方逾期交付设备或迟延安装调试完成的,每迟延一日按设备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采购,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设备经检验证实存在缺陷或零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根据情况选择退、换货,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5、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设备款,逾期支付按照应给付金额的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供需双方执行本合同发生意见分歧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合同附件停车场系统清单表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需 方 供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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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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