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拟通过市场比选方式对2018-2019年度小型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18-2019年度公司小型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2、比选范围:对下述小型车辆提供维修、保养、零部件更换、故障救援和24小时上线维修服务。
二、汽车修理类别及费用:
1、车型类别:丰田凯美瑞、别克君威、雪铁龙C4、现代途胜、大众宝来、别克GL8、猎豹CS10、起亚福瑞迪、宝骏730、大众速腾、长安欧诺、五菱、依维柯、江淮。
2、工时单价限价为: 60 (元)(详见附件一)
3、工时费、材料费报价清单,作为评分依据(详见附件二)
4、质保金:质保金为3000元,质保金在最后一次维保质保到期后无息退还。
三、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按照附件三要求加盖公章)
3、具有汽车维修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比选方式
本次选取两家中选单位,按照满足比选文件要求,采用综合百分评估法评分,选取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单位,第二中标单位按谈判的方式,从评分第二名开始依次谈判,原则按第一名的条件进行谈判,若无人响应本次比选只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评标完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查看中标人的厂房、设备、人员等情况,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报采购人研究决定。
(一)投标报价60分。
1、工时费30分:投标报价为Q,最低报价为T(最低报价为满分30分),其它报价得分=[T/Q]×30
2、材料费30分:{投标报价T低于标准价Q(Q为所有有效参选人权重总价的平均值)的,每低1%扣1分,最多扣30分,公式:得分=30-[(Q-T)/Q]×100×1;投标报价T高于标准价Q的,每高1%扣2分,最多扣30分,得分=30-[(T-Q)/Q]×100×2}
(二)售后服务20分
1、所投车辆维护保养所用材料品牌、技术要求材料性价比等,评委根据优劣等级0-5分。
2、售后质保期5分:依据交通部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质保承诺期不得低于规定,按质保承诺期限评分,期限最长的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1分,其它不得分。
3、质保金5分:质保金收取采用定额方式,质保金在最后一次维保质保到期后无息退还,根据参选人提供的质保金最高的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的1分,质保金为3000元不得分。
4、服务方案5分(含上线维修到达现场时间、是否具备拖车、维修质量,维修后车辆的清洗、车内清洁等需提供承诺书),评委综合比较参选人服务方案0-5分,未提供服务方案不得分。
(三)综合项目20分
1、规章制度2分:根据参选人提供的《安全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的齐全、规范性评分,评委根据制度完整性进行评分,0-2分。
2、人才力量5分:
(1)参选人提供1名质检员不得分,每增加1名质检员得0.5分,最多得1.5分;
(2)参选人提供1名安全员不得分,每增加1名安全员得0.2分,最多得0.5分;
(3)参选人提供为比选人维修服务的修理工人员名单并提供修理技能相关证书,评委根据人员数量、技能等级等综合评分,0-3分;
以上人员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单位的统筹交费证明,不提供以上项目的不得分。
3、维修专业资质5分:参选人具备一类汽车维修资质的得5分,具备二类汽车维修资质的得3分。
4、维修设备5分:提供设备照片与清单,按设备的配备情况与保养程度进行评分,0-5分。
5、企业经营业绩3分:提供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期间类似公务车项目合作合同一份得1分 ,最高得3分,最低不得分。
五、比选地点和时间
1、比选地点: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颐阳路100号二楼会议室。
2、比选时间:2018年11月16日上午9:00。
3、比选文件送达时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包含内容
1、报价函。(详见附件一、需加盖公章)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按照附件三要求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 (按照附件四要求加盖公章)
5、项目清单报价明细。 (需按每一台车型报价并加盖公章)
比选人: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炜
联系电话: 0714-6579803
2018年11月9日
附件一:
报价函
名称 |
单位(元) |
工时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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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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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单个工时报价高于工时限价则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2、材料费总价为所有车辆修理、维护项目材料费总额。
3、服务质保金 元,质保期为 日。
4、以上价格含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填报税点)
5、以上价格在评标报价中剔除税点。
附件二:项目清单
序号 |
维修项目 |
单位 |
品牌/规格 |
技术要求 |
工时定额(个) |
工时费(元) |
材料费(元) |
单项合计费用(元) |
1 |
换机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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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合成或以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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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换机油滤清器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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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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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换空气滤清器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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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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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换汽油滤清器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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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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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换空调滤清器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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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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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换两前雨刷片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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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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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换正时皮带及张紧轮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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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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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换方向机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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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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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换变速箱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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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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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变速箱大修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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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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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换转向助力泵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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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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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换转向助力泵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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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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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换刹车总泵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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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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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换刹车ABS总泵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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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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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换两前刹车分泵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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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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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换两前刹车片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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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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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换两前刹车盘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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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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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换两后刹车片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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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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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换两后刹车盘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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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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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换两前减震器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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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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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换两后减震器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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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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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换两前大灯总成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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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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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换水箱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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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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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清洗节气门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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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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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清洗喷油嘴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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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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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换电瓶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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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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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换两前轮轴承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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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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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换左前门升降器总成 |
次 |
|
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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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换发电机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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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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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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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换启动机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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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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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发动机大修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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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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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换火花塞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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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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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全车喷漆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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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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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轮胎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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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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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轮胎四轮定位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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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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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补胎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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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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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空调加氟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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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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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清洗空调管道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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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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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空调压缩机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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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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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空调压力开关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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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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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换防冻液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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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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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换刹车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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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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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全包围脚垫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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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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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全包围坐垫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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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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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行车记录仪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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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或行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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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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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清单报价明细必须按每一车型的维修项目、产品规格型号、所需工时、材料费、工时费,所报价格均需为含税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2、所投工时定额不得超过《湖北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超过定额则视为无效投标。
附件三
无违法记录申明书
招标人:
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公司愿接受比选人及用户单位监督。
特此声明!
参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人的姓名)为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开标、签约及办理相关公证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该委托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特此授权参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代理人姓名: 联系方式:
授权委托人日期: 年 月 日
( 附授权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小型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合同
甲方: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车辆在乙方做定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维修车辆的品牌和车型:丰田凯美瑞、别克君威、雪铁龙C4、现代途胜、大众宝来、别克GL8、猎豹CS10、起亚福瑞迪、宝骏730、大众速腾、长安欧诺、五菱、依维柯、江淮。
二、车辆维修服务项目:车辆日常维护和修理、大修、专项修理、24小时救援以及事故维修等。
三、送修手续:
1、甲方须按要求填写《维保审批单》,经单位相关部门签字认可后送乙方;
2、乙方根据《维保审批单》的要求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并在《维保项目确认单》上注明工时费、配件价格及完成时间,并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进行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给予答复;
4、车辆维修完工后,甲方接车人应对修复车辆认真检查,试车,符合要求后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将车辆交给甲方。
四、维修费用和结算方法
1、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乙方比选文件执行。
2、针对事故车辆,经保险公司认定不能给予全额赔付的事故车辆,维修费用中差额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车辆因故障抛锚,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在黄石市行政区域内(含黄石港、西塞山、下陆区、铁山区)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 小时内派员赶到现场抢修;在黄石市行政范围内(含大冶、阳新)免费提供 小时内响应、 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4、结算方式是按季度结算。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维保审批单和维修清单等资料进行办理结算手续。
5、车辆维修费用的结算一般采用转账方式办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对已完工的车辆,如质量保证期内发现不合格或与《维保项目确认单》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
3、甲方必须将待修车辆送到乙方维修场所维修;
4、甲方驾驶员必须随时跟车督促维修过程并及时接收已完工车辆;
5、甲方必须及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6、乙方必须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7、乙方必须为甲方单位提供车辆进行24小时上线维修服务;
8、乙方必须按《维保项目确认单》上的规定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9、乙方保证维修期间车辆的安全,如在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乙方保证所有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如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1)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 公里或者 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 公里或者 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 公里或者 日;(2)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3)机动车辆质量保证期,从甲方接收出厂之日起计算。
12、乙方应对甲方进厂车辆登记油量,里程数,在维修期间,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检业务外,乙方不得将车开出,如违反一次,乙方应赔付甲方500元,同时乙方还要对违纪当事人做出处罚并通报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3、乙方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取消定点维修资格,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1、因质量、服务问题被投诉3次以上,经查实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3、通过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的方式招揽生意,经查实的;
4、在协议执行期间,乙方被市交通局降低资质的;
5、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
6、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
7、本项目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合同期限:2018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参选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之一。
2、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