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拟通过市场比选方式对废旧电瓶处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石公交集团废旧电瓶处置。(共计约137个)
序号 |
型号(A) |
单位 |
数量 |
1 |
9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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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5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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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 |
个 |
|
4 |
18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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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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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回收价格中运费由参选人承担。 |
2、项目内容:
合同有效期:3个月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按照附件三要求加盖公章)
3、由行政部门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电瓶)。
三、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清算回收废旧电瓶后,当天内一次性支付货款。
2、一旦办完交接手续后,所有有关电瓶安全责任及其它与比选人无关,由中选单位承担。
四、比选方式:
本次选取一家中选单位,按报价合理最高的原则选定中选人,超过两家(含两家)价格一致,则以现场抽签方式选定。
五、截止时间: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11月2日上午9:00前送至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颐阳路100号二楼会议室(现场开标)
比选人: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炜
电话:0714-6579803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一
报价函
序号 |
型号(A) |
单位 |
数量 |
回收价格(元) |
1 |
90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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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5 |
个 |
1 |
|
3 |
150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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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80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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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0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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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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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回收价格中含运费由参选人承担。 |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人的姓名)为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开标、签约及办理相关公证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该委托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特此授权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代理人姓名: 联系方式:
授权委托人日期: 年 月 日
( 附授权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无违法记录申明书
比选人:
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公司愿接受比选人及用户单位监督。
特此声明!
参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废旧电瓶回收合同
甲方: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废旧电瓶回收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废旧电瓶。
二、价格:
序号 |
型号(A) |
单位 |
数量 |
回收价格(元) |
1 |
9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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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5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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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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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8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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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0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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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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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回收价格中由乙方承担运费。 |
三、合同期限:3个月
四、付款方式:清算废旧电瓶回收后,按每次实际回收量7日内一次性支付货款。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配合乙方清算废旧电瓶。
2、一旦办完交接手续后,所有有关电瓶安全责任及其它相关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未按规定支付合同应付款,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应付款的5%作为违约金。
六、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七、其它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